(1)国家助学金: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发放,每年高每人发放3000元。
(2)企业助学金:春添成长助学金、万善助学金、李小瑶助学金等;资助金额高每人5000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学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监察处监督电话:0769-传真:0769-电子邮箱:jcc@.cn

第十七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工作体制,严格遵守国家和各生源省的政策和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因素,对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个别专业对考生的视力、听力、身高等有明确要求的,已在招生目录中注明。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党务工作部联系人:叶凯贞监督电话:0769-传真:0769-电子邮箱:yekaizhen@

2企业助学金李小瑶助学金新维思助学金鹏鼎控股助学金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5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生源地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6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莞理工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3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发放2企业助学金李小瑶助学金新维思助学金鹏鼎控股助学金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莞理工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1)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6.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2)企业助学金:广东汇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环顺环保器材有限公司、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时报等单位在我校设立助学金,帮助家庭贫困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

4.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发放,每年高每人发放3000元。(2)企业助学金:春添成长助学金、万善助学金、李小瑶助学金等;资助金额高每人5000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

(四)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发放,每年高每人发放3000元。(2)企业助学金:春添成长助学金、万善助学金、李小瑶助学金等;资助金额高每人5000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